各单位:
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国有资产管理,加强机构调整和岗位变动的资产交接管理,防止因机构调整或岗位变动发生资产交接不及时情况,根据《北京物资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(试行)》和校领导工作部署,结合学校审计检查整改要求,现开展国有资产交接专项清查工作。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清查重点:机构调整或教职工岗位变动(退休、转岗、辞职、辞退、解聘、擅离岗位等)的资产交接工作完成情况。
二、清查范围:机构调整或岗位变动人员所使用或保管的各类设备、软件和办公家具等资产的交接和办公用房的腾退。
三、清查程序
(一)各单位自查
1.2022年4月28日前,各二级单位开展并完成2021年10月至今离任处级干部的资产交接情况自查工作,提交自查工作报告。
2.2022年5月13日前,各二级单位开展并完成截止2022年3月31日前处级以下教职工岗位变动资产交接情况自查,提交自查工作报告。包括岗位变动和组织机构变动带来的资产使用人、资产保管人和所属单位变动情况。
以上自查报告内容须包括该阶段内涉及变动人员是否完成交接。当前单位存量资产是否存在人和名下登记资产不匹配情况等,如有,说明原因,并附上《教职工岗位变动明细表》和《尚未完成资产交接明细表》,并提出整改计划。
(二)各归口管理部门联合核查
财资处会同组织部、人事处、审计室对相关干部离任交接工作进行核实检查。重点核查交接转单、离任交接手续是否齐全;资产系统是否完成信息更新、资产交接资料是否完备、账实是否相符等。
(三)总结经验教训
财资处形成专项清查报告,整理专项清查中存在的问题,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。同时,联合组织部、人事处建章立制,完善我校国有资产交接工作程序。
联系人:李耀辉
联系电话:89534443
邮箱:zcc@bwu.edu.cn
财资处
2022.4.25
附件:1.《教职工岗位变动明细表》
2.《尚未完成资产交接明细表》